关于王梅同志任职的决定
关于王梅同志任职的关于决定
(2023年7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 自治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2023年7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王梅同志任黔西南州政协副秘书长。王梅
同志政协黔西南州委员会
同志2023年7月21日
同志来源: 黔西南日报
同志本文地址:http://blog.liaoke.vip/html/110c799882.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